8月30日,陜西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等八部門引發《關于促進私募股權投資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從暢通機構準入渠道、支持合規募集資金、優化國資基金管理等12個方面出臺具體措施,發揮創新資本在創新驅動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化金融與科技、產業、人才的融合發展,助推服務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
《若干措施》包括:暢通機構準入渠道、支持合規募集資金、鼓勵投資重點領域等十二個方面,具體舉措內容有,加強與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和從業機構榜單權威發布機構溝通協作,探索建立“白”名單制度。鼓勵符合條件的機構為私募基金提供資金募集、投資顧問、份額登記、估值核算、信息技術系統等服務業務。支持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依法合規開展私募基金托管業務,保障募集資金安全。
鼓勵實體經濟企業圍繞上下游產業鏈出資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鼓勵上市公司以所獲各級政府的獎勵資金為出資設立天使基金。加大對實體經濟企業和高凈值人群教育和宣傳力度,培育形成一批具有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的創業投資群體。鼓勵有條件的個人從事創業投資活動,抓好典型宣傳和引導示范。支持金融機構依法合規與私募基金開展投貸聯動、投債聯動、投保聯動,為企業提供投、貸、債、保聯動的金融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等發行權益出資型票據、“雙創”債券等債務融資工具。
推動省內外私募股權投資機構聚焦秦創原、聚力省政府明確的重點產業鏈,與“鏈主”和“鏈上”企業合作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完善企業信息共享機制,鼓勵投資“鏈上”重點企業,將被投企業優先納入省級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支持國有控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更好發揮投早、投小、投科技、投創新的引導帶動作用。深化股權投資機構與高校、院所、孵化載體等之間的合作,推動院所改革與創投機構設立結合,著力解決成果轉化落地體制機制束縛,不斷完善課題到項目、項目到企業的全鏈條服務。
強化省市區協同,支持有條件的市和縣區設立天使母基金,引導社會資本投資種子期、初創期企業孵化發展項目。進一步發揮各級政府引導基金作用,優化管理人遴選機制,注重基金管理人的專業背景和從業經驗,放寬國資、社會化募集資金的出資限制。支持各類天使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存續期到10年。在明確標準前提下,允許各級政府引導基金出資子基金管理人以協助招商引資等形式兌現“返投”。
充分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功能,鼓勵推動被投企業赴境內外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和陜西股權交易中心上市掛牌,暢通市場化退出渠道。支持有條件的產業集團、國有企業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對接,打通產業鏈創新成果轉化渠道。支持目標公司在條件成熟時對私募基金所持股份進行回購。
將招引省外私募股權投資機構來陜投資、在陜落戶情況,納入招商引資工作績效評價和獎勵范圍。為省外機構來陜落戶開辟政務服務綠色通道,地方金融工作部門提供“一對一”跟蹤服務。用好用足國家部委對陜扶持政策,積極爭取各類國家級母基金及其子基金落戶。支持省內機構做大做強,培育本土領軍機構,充分發揮領軍機構引領帶動作用。
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市轄區出臺促進基金業聚集發展的扶持政策措施,根據實際建立基金業聚集發展特色載體。選擇基礎較好、潛力較大的西安市轄區打造“秦創原基金園區”,支持西安科創基金園(絲路西安前海園)建設,強化基金+基地、孵化+投資等創新型基金運作模式,在獎勵補助、房租減免等方面給予入區企業政策傾斜。
此外,在落實財政獎勵政策、加大人才引進培養、強化政務服務保障等方面,措施規定,
對國家級母基金在陜落地或在陜設立子基金,給予管理機構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國家級基金參股的在陜設立的私募股權和創投基金,按國家級母基金實際出資額的5‰給予管理機構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在陜設立的私募股權和創投基金,按照其每年實際投資省級上市后備企業股權投資額的2‰給予獎勵,同一管理機構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加大省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對金融人才特別是私募股權投資機構人才的引進支持力度,對入選者落實扶持服務政策措施。對符合條件的高端金融人才高級職稱評審實行綠色通道,可采取考核認定的方式晉升,隨時受理、及時辦理。
建立私募基金交流會制度,定期召集頭部創投機構聽取意見建議,研究全省私募股權和創投行業發展有關情況。將私募基金的政務服務事項納入“省企業上市政務服務綠色通道工作機制”。
支持金融監管部門、行業自律組織、第三方機構在陜舉辦私募股權投資、創業投資峰會、論壇、研討會等活動。支持舉辦全球創投峰會、硬科技大會,進一步提升全省在全國資本市場的區域影響力。
加強省防范處置私募基金風險工作機制建設,建立私募股權基金分析監測工作組,加強信息共享和監管協作,定期進行統計分析、監測研判、風險預警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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